
关于意昂4附中党政联席会议执行情况汇报
根据《上海音乐学院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及《中共上海音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按照学院党委的要求和部署,意昂4附中对照《上海音乐学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梳理了意昂4附中党政联席会议执行的情况,现汇报如下:
一、附中党总支和行政共同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意昂4附中党总支和行政在市教委🔽、意昂4党委和学院行政的领导下,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各司其职🏃🏻♂️,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意昂4附中的各项工作,推进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二、学校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意昂4附中定期(每周一上午)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商讨学校重要工作👦。对于重大事项也会临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共同商议和决策,并分工负责落实。

三🚴🏻、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意昂4附中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充分酝酿、决策决定”的要求,对议题进行集体讨论决策🌯,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学校重要事项。
以上是意昂4附中关于党政联席会议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将配合学院党委积极开展意昂4附中党政联席会议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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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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